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要求和部署,形成《2017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主要內容如下。
一、國有資產總體情況
(一)企業國有資產(不含金融企業)。
2017年,中央國有企業資產總額76.2萬億元,負債總額51.9萬億元,國有資本及權益總額16.2萬億元,資產負債率68.1%。
2017年,地方國有企業資產總額107.3萬億元,負債總額66.6萬億元,國有資本及權益總額34.1萬億元,資產負債率62%。
匯總中央和地方情況,2017年,全國國有企業資產總額183.5萬億元,負債總額118.5萬億元,國有資本及權益總額50.3萬億元。全國國有企業境外總資產16.7萬億元。
(二)金融企業國有資產。
2017年,國有金融企業資產總額241.0萬億元,負債總額217.3萬億元,形成國有資產16.2萬億元。全國金融企業所投境外機構資產規模18.1萬億元。
(三)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
2017年,中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總額4.2萬億元,負債總額0.9萬億元,凈資產3.3萬億元。其中,行政單位資產總額0.7萬億元,事業單位資產總額3.5萬億元。
2017年,地方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總額25.7萬億元,負債總額8.6萬億元,凈資產17.1萬億元。其中,行政單位資產總額8.2萬億元,事業單位資產總額17.5萬億元。
匯總中央和地方情況,2017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總額30.0萬億元,負債總額9.5萬億元,凈資產20.5萬億元。其中,行政單位資產總額8.9萬億元,事業單位資產總額21.1萬億元。
文物普查全國不可移動文物76.6萬處,國有產權可移動文物1.1億件(套)。
(四)國有自然資源資產。
2017年,全國國有土地面積5.05億公頃,內水和領海面積38萬平方公里,天然氣剩余技術可采儲量5.5萬億立方米。
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情況
(一)企業國有資產。
國資國企改革路線圖更加清晰,頂層設計不斷完善。一是國資國企改革已形成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為統領、以若干文件為配套的“1+N”文件體系。2017年以來又相繼制定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于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等文件。二是加快推動中央企業完成公司制改制,目前全國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面達91.6%。三是持續推進國有企業“十項改革試點”,探索在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民航、電信、軍工等重要領域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推進,各項舉措落地實施。一是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各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加快推進職能轉變,企業市場主體地位進一步得到落實。二是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授予出資人職責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改革深化完善,政府直接授予出資人職責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開始啟動。三是推動中央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改革,國有資本布局和結構調整持續推進。四是國務院印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饘嵤┓桨浮?,改革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推進實現國有企業發展成果全民共享。
國有企業深入實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重。一是持續推進降杠桿減負債,建立嚴格的行業資產負債率警戒線,積極穩妥開展市場化債轉股。二是主動化解鋼鐵、煤炭過剩產能,打好“處僵治困”攻堅戰。三是加快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中央財政累計投入資金1114億元推進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投入205億元支持廠辦大集體改革。四是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大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力度。五是加大力度推進國有企業精準扶貧,積極承擔社會責任。
完善國有資產監督體系,有效防范國有資產流失。一是不斷完善出資人監督工作體系,形成出資人監管、審計、紀檢監察、巡視等的監督合力。二是完善加強和改進企業國有資產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制度體系,逐步建立職責明確、流程清晰、規范有序的責任追究工作機制。三是完善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審計監督體制機制,推進審計全覆蓋。四是加強境外國有資產監督,規范境外國有企業財務投資管理行為。
加強國有企業黨的領導,以黨建工作促進國資監管。一是明確黨建工作要求進公司章程的規范性內容,全面推行企業黨委(黨組)書記、董事長“一肩挑”。二是全面落實黨組織研究討論作為企業重大決策前置程序的要求。三是研究制定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評價辦法。
(二)金融企業國有資產。
加強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建設,構建以管資本為核心的管理體系。一是201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指導意見》,系統全面部署金融國資管理工作。二是構建以產權登記、評估監管、產權轉讓為核心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框架體系。三是建立健全以績效評價和薪酬審核為基礎的激勵約束機制,優化國有金融企業收入分配格局。
增強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積極投身國家重大戰略。一是加大服務實體經濟力度,更加注重推動由高速增長向高質量發展轉變。二是圍繞“三去一降一補”、脫貧攻堅戰、“一帶一路”倡議等,積極創新產品和服務方式,在服務國家重大戰略中發揮更大作用。
穩妥做好風險處置工作,提升國有金融機構抗風險能力。一是不良貸款率穩中有降,不良資產處置穩步推進,4家資產管理公司積極發揮收購處置不良資產主力軍作用。二是金融機構抗風險能力得到提升,銀行業風險抵補能力不斷增強,證券保險業主要風控指標遠高于監管標準。
持續深化金融改革,完善現代國有金融企業制度。一是大力推進公司制改革,截至2017年末,全國金融企業集團層面公司制改革比例超過90%。二是加快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初步形成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各司其職、有效制衡、協調運作的治理結構。三是穩妥有序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積極引入各類投資者實現股權多元化,大力推進國有金融企業改制上市。四是不斷深化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改革,國有金融機構職能定位進一步強化。
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夯實黨建工作基礎。一是層層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二是探索堅持黨的領導與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相結合的有效途徑,堅持和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三是認真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三)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
厲行節約,高效保障行政單位履職。一是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對強化辦公用房管理作出全面規定。從嚴審批中央行政單位辦公用房租用,停止審批新的辦公用房出租出借事項。二是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嚴格按編制審核公務用車配置,鞏固公車改革成果。三是加強新增資產配置管理,認真落實《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家具配置標準》等規定,增強行政單位資產配置管理約束力度,促進資源優化配置。四是推動資產調劑共用,探索開展“公物倉”管理,加大資產調控力度,有效盤活存量資產。
優化配置,提升社會公共服務供給能力。一是優先發展教育事業,有力保障教育條件改善和質量提升。二是大力支持科學技術事業。2017年全國從事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事業單位的大型設備配備保持較高增長水平,為科研項目順利實施提供了物質保障。三是大力加強公共文化事業,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四是著力推進衛生事業,地區間差異逐步縮小。
強化支撐,保障和推動行政事業單位改革。一是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研究出臺《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補充規定》,下放中央部門所屬高校資產處置權限,中央部門所屬高校資產處置全部授權中央部門審批。二是根據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的總體部署,印發《關于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改革中國有資產管理的若干規定》,明確經營類事業單位轉企改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推進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工作。三是制定《關于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意見(試行)》以及《脫鉤后行業協會商會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協會商會脫鉤全過程資產管理要求,填補脫鉤后行業協會商會資產管理制度空白,從制度上保障行業協會商會脫鉤工作順利開展。
(四)國有自然資源資產。
一是建立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并開展試點,對各類自然資源所有權統一進行確權登記。二是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制度,對自然資源利用狀況進行動態監測。建立健全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制度。三是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守耕地紅線,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全國共劃定15.5億畝永久基本農田,進一步落實“藏糧于地”戰略。四是完善節約集約利用制度,全面推進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實行人地掛鉤機制,按照人均建設用地標準控制建設用地總規模;明確“十三五”期間全國單位GDP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20%的目標,并將任務分解到各省(區、市),實行年度通報。五是建立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加快推進主要門類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六是完善自然資源執法督察制度,防止自然資源資產流失。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實現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一是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抓好降杠桿減負債等工作,切實防控債務風險。二是推進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深化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試點,推進中央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改革,加快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三是加快推動國有資本布局優化調整,積極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四是大力推動國有企業轉型升級,樹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理念,進一步增強企業內生動力。五是持續推進國有企業瘦身健體,提升資源配置效率,促進國有企業向高質量發展轉變。
(二)以管資本為主加強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切實防范金融風險。一是夯實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法規制度體系,健全國有金融機構激勵約束機制,落實國有金融資本經營預算制度。二是優化國有金融資本戰略布局,推動國有金融資本向重要行業、關鍵領域、重要基礎設施和重點金融機構集中。三是完善國有金融機構授權經營體系,推動國有金融機構履行好服務實體經濟和防控金融風險的主體責任。四是完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加強股權董事監事實質化管理,引導國有金融機構降低組織結構復雜程度。
(三)優化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配置,更好服務于高效履職和風險防范。一是降低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成本,推動行政單位更加注重加強標準制定,事業單位更加注重資產配置合理性,確保提供公共服務的質量不打折扣。二是深入推進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相結合,促進資產管理更好服務于部門預算管理。三是加快建立健全相關會計核算體系,準確掌握各類資產情況,加強監測預警。完善國家文物登錄制度,健全文物資源資產動態管理機制。四是推動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立法,加強和規范對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四)建立完善自然資源資產報告制度,客觀反映保護成效和運營效益。一是擬訂自然資源分類標準,制定全國自然資源調查評價的制度和標準、規范,組織實施全國性基礎調查和專項調查,摸清底數。二是推動建設統一信息平臺和核算監測制度體系,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三是修改完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辦法和標準,分階段推進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四是加快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關鍵技術研發,完善相關制度和規范標準,探索將自然資源資產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健全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
(五)全面加強黨的領導,推動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水平提升。一是把加強黨的領導與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進一步明確黨建工作進公司章程的規范性內容。二是進一步夯實黨建基礎工作,加快實現中央國有企業基層黨組織全覆蓋。三是切實落實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機構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以黨建工作促進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有效監管,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構筑防范國有資產流失的有效機制。